107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
1. | 甲有 A、B、C 三台車,以總價50 萬元出售給乙,其後甲將其對乙的債權贈與於丙,並讓與之。於乙將50 萬元現金支付於丙後,甲將A、B、C 三台車交付給乙並移轉所有權。試問甲、乙、丙間共有多少法律行為? |
4 | |
5 | |
6 | |
7 | |
答案:D |
2. | A 公司董事長甲於5 月1 日上午告訴其助理乙致函於丙,表示願以一億元購買其工廠。乙於5 月2 日上午發信,信於5 月4 日到達丙處。經查,甲於5 月2 日晚上心肌梗塞死亡,丙於5 月6 日函覆A 公司為承諾,試問買賣契約是否成立? |
買賣契約不成立 | |
買賣契約效力未定,需視A 公司繼任董事長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| |
買賣契約效力未定,需視甲之繼承人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| |
買賣契約成立 | |
答案:D |
3. | 下列有關使者之敘述,何者錯誤? |
使者係在傳達他人的意思表示 | |
使者得為無行為能力人 | |
身分行為不可藉使者傳達其意思表示 | |
使者未適時傳達的危險由表意人承擔 | |
答案:C |
4. | 種類之債係以不特定物之給付為標的,為使債之實現,於履行前應為特定。下列有關種類之債特定之方法,何者正確? |
種類之債只能依法定方法為特定 | |
往取之債於債務人具體指定給付物,並將準備給付之情事,通知債權人時,種類之債即為特定 | |
送赴之債於債務人將給付物送至債權人住所地,使債權人處於得隨時受領之狀態時,種類之債即為特定 | |
赴償之債於債務人交付其物於運送之人時,種類之債即為特定 | |
答案:B |
5. | 甲向乙貸款新臺幣 500 萬元,以其所有之A 地及其上之B 屋設定抵押權給乙作擔保。試問下列何者非屬抵押權效力所及? |
B 屋抵押權設定後,甲於B 屋上增建無獨立出入口之頂樓 | |
B 屋抵押權設定前,甲於B 屋旁增建有獨立出入口之車庫 | |
A 地抵押權設定前,甲於A 地栽種之果樹 | |
A 地扣押前,自甲於A 地栽種果樹所分離之果實 | |
答案:D |
6. | 債務人甲所有之抵押物上,設有擔保乙200 萬元債權之第一次序抵押權、丙120 萬元債權之第二次序抵押權及丁50 萬元債權之第三次序抵押權。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為300 萬元。乙將其第一次序之優先受償利益拋棄予丁,則應如何分配拍賣所得之金額? |
乙150 萬元,丙0 元,丁50 萬元 | |
乙160 萬元,丙100 萬元,丁40 萬元 | |
乙0 元,丙100 萬元,丁200 萬元 | |
乙150 萬元,丙100 萬元,丁50 萬元 | |
答案:B |
7. | 下列有關農育權之敘述,何者錯誤? |
農育權係用益物權之一種 | |
農育權有支付地租約定者,農育權人因不可抗力致收益減少,得請求減免其地租 | |
農育權原則上係不定期限 | |
農育權人原則上得將其農育權讓與他人 | |
答案:C |
8. | 甲乙丙丁共有 A 地,各有應有部分四分之一,甲乙丙三人未經丁之同意即將A 地出賣給戊並為移轉登記,請問此物權移轉行為之效力為何? |
有效 | |
無效 | |
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,係屬無權處分效力未定 | |
債權行為效力未定,物權移轉行為亦受其影響而效力未定 | |
答案:A |
9. | 下列有關夫妻分別財產制之規定,下列何者錯誤? |
分別財產制為約定財產制之一種 | |
夫妻各自保有財產之所有權,並各自為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及處分 | |
夫妻之一方得因他方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,向法院請求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| |
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,但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債務時,得請求返還 | |
答案:C |
10. | 下列有關夫妻法定財產制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婚前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,婚後財產由夫妻公同共有 | |
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均由夫妻各自所有 | |
婚前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,婚後財產由夫妻分別共有 | |
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均由夫妻公同共有,且夫妻對其結婚而公同共有之財產均有管理、使用、收益、處分之權利,若將來離婚對他方有請求分割之權利 | |
答案:B |
11. | 16 歲之甲於騎車上學時,與正在送貨之某公司送貨員乙(30 歲)擦撞,並導致路人丙受傷。若甲與乙均為違規駕駛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丙僅得請求財產上之損害賠償,不得主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| |
甲為有識別能力人,故丙僅得向甲單獨請求損害賠償,不得向甲之父母求償 | |
我國並無僱傭人責任之規範,僱傭乙之公司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 | |
甲與乙對丙構成共同侵權行為,均須對丙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| |
答案:D |
12. | 針對民法有關撤銷權之規範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撤銷權僅能對不健全的意思表示為之,不得對法律行為或法律關係為之 | |
任何撤銷權之行使,均只須以意思表示方式為之,即生法律效果 | |
撤銷權因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,此期間稱為消滅時效 | |
撤銷權之法律性質與解除權相同,均屬形成權之一種 | |
答案:D |
13. | 18 歲之甲考取大學後,拿著父母親給的住宿費、生活費至北部求學,擬向乙承租A 屋一年。關於甲乙間租賃契約之效力,下列敘述,何者錯誤? |
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故甲所締結之租賃契約無效 | |
甲得主張關於租賃契約之意思表示,在現代社會中可認為係依其年齡及身分、日常生活所必需者,例外無須得法定代理人允許,契約仍可成立生效 | |
甲得提出法定代理人就租屋之書面允許,以使契約成立生效 | |
乙得定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,確答是否承認甲乙間租賃契約,以使契約成立生效 | |
答案:A |
14. | 下列有關贈與之敘述,何者正確? |
贈與係單獨行為 | |
贈與以物之交付為要件,於物之交付後,贈與行為才為生效 | |
經公證之贈與,於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,贈與人得隨時撤銷其贈與 | |
贈與得附有負擔 | |
答案:D |
15. | 民法關於法人之規定,下列敘述,何者錯誤? |
法人可分為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| |
法人於法令限制內,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。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,不在此限 | |
法人應設董事與監察人 | |
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,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| |
答案:C |
16. | 關於人格權保護,下列敘述,何者錯誤? |
人格權受侵害時,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;有受侵害之虞時,得請求防止之 | |
名譽權受侵害時,若法院採取命被告登報道歉作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,依現行司法實務見解,仍屬合憲 | |
債務人因債務不履行,致債權人之人格權受侵害者,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| |
生命權受侵害時,配偶得請求損害賠償與慰撫金 | |
答案:C |
17. | 關於僱傭契約,下列敘述,何者錯誤? |
僱傭契約之專屬性較低,故僱用人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,無需受僱人同意 | |
受僱人服勞務,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害者,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| |
定期之僱傭契約,若當事人之一方遇有重大事由,仍得於期限屆至前終止契約 | |
受僱人因執行職務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原則上係由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| |
答案:A |
18. | 下列敘述所涉及之物,何者不能單獨作為物權之客體? |
醫療器材店所販售之大腿義肢 | |
已被安裝置入大廈內運作的客製化電梯 | |
區分所有建築物(如大廈)之專有部分 | |
足以遮風避雨的違章建築物 | |
答案:B |
19. | 甲於颱風過後翌日在河邊拾得從國家森林區漂流而下之珍貴紅檜木,乙自甲處竊取之,並將之以低價出售予不知情之丙。下列敘述,何者正確? |
甲拾得珍貴漂流木,依民法第802 條無主物先占規定,原始取得其所有權 | |
甲拾得珍貴漂流木,依民法第810 條適用關於拾得遺失物規定,負通知及交存該物之義務,無法立即取得該物所有權 | |
因天災致國有珍貴林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外時,甲得自由撿拾取得所有權,不受民法關於拾得遺失物規定之限制 | |
甲因丙取得漂流木所有權而受損害時,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| |
答案:B |
20. | 下列何種權利,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? |
地上權 | |
不動產役權 | |
著作權 | |
租賃權 | |
答案:A |
21. | 下列何者並非公同共有關係? |
祭祀公業之派下員對不具法人資格的祭祀公業財產之關係 | |
合夥人對合夥財產之關係 | |
將一筆土地贈與且移轉登記予數人,受贈人對該贈與物之關係 | |
數人繼承遺產,於分割遺產前,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之關係 | |
答案:C |
22. | 下列關於物權規定之敘述,何者正確? |
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、典權與質權 | |
違章建築物不能辦理移轉登記,故於建造完成時,建造人無法取得所有權 | |
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之房地,各共有人得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| |
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,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,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,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| |
答案:D |
23. | 甲與乙於民國 100 年結婚,雙方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,嗣於105 年乙因外遇而雙方離婚。關於婚後財產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甲於民國103 年因其父親過世所獲得的遺產300 萬元是婚後財產 | |
乙於民國102 年因車禍所獲50 萬元慰撫金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屬於婚後財產 | |
甲於民國100 年將婚前所投資之股票出售,獲利30 萬元,屬於婚後財產 | |
乙於民國101 年所購入之房屋屬於婚後財產 | |
答案:D |
24. | 關於相鄰地必要通行權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|
通行權人必須為土地所有人 | |
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聯絡即可,無須毫無聯絡方法 | |
通行權人有必要時可以開設道路 | |
通行權人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,應支付償金 | |
答案:A |
25. | 甲有子女乙丙二人,乙與丁結婚後育有一女戊,丙收養一女己;然乙卻因工時過長,過勞而亡。甲於乙死亡後兩年亦病逝。有關甲遺產之繼承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戊、己得以代位繼承 | |
丙、戊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| |
丙、戊、己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| |
丙、丁、戊、己均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| |
答案:B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