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
1. | 有關民法的法源,民法第1 條規定「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;無習慣者,依法理。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民間「洗門風」的習慣,即是該條所稱之「習慣」 | |
此之「習慣」,係專指習慣法而言 | |
憲法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的規定,是該條所稱之法律 | |
條約是規範國家間權利義務之協定,絕非是民法法源之一 | |
答案:B |
2. | 依民法之規定,下列何種非屬法定要式行為? |
兩願離婚 | |
買賣契約 | |
所有權移轉 | |
社團章程之訂定 | |
答案:B |
3. | 有關財產權之描述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債權是請求權,所以只能約定由特定人請求另一特定人為一定作為,但不能約定不作為 | |
債權具有相對性,所以當出賣人一屋先後兩賣時,前後買賣契約皆為有效 | |
基於契約自由原則,當事人可以自由創設物權種類,不受限制 | |
債權給付之內容,以有財產價格者為限 | |
答案:B |
4. | 有關人格權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 |
自由不得限制 | |
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| |
人格權具有專屬性 | |
當人格權受侵害時,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| |
答案:A |
5. | 30 歲的甲患有精神疾病,並受監護宣告。某日,甲於精神狀況良好時,單獨到乙電信公司購買手機一支。試問甲乙間之買賣契約,其效力為何? |
有效 | |
無效 | |
得撤銷 | |
效力未定 | |
答案:B |
6. | 甲誤認為好友所贈與之戒指,乃鍍金之假鑽戒,遂將該戒指以5 百元之價格賣給乙,並已交付。甲事後得知此乃真金真鑽之戒指,且價值5 萬元。有關此法律行為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甲乙間之買賣契約無效,但物權行為有效 | |
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有效,但物權行為無效 | |
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得撤銷,但物權行為無效 | |
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得撤銷,但物權行為有效 | |
答案:D |
7. | 有關法律行為之標的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甲乙約定以火星上岩石為贈與標的物,該契約有效 | |
甲乙約定故宮翠玉白菜為買賣標的物,該契約有效 | |
甲乙約定甲需於1 日內完成環島健走行程,該契約有效 | |
甲乙婚前協議約定,婚後任一方若有出軌行為,必須支付對方新臺幣100 萬元賠償費,該契約有效 | |
答案:D |
8. | 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當其為法律行為時,下列何種行為無效? |
甲未得母之允許,於父死後3 個月內,具狀向法院為拋棄其繼承權之意思表示 | |
甲以詐術佯稱自己已成年,向乙購買機車一輛 | |
甲未得父母之同意,擅自接收同學拋棄的筆電一台 | |
甲未得父母之同意,擅自至福利社購買鉛筆 | |
答案:A |
9. | 甲告知乙,若乙願意出國比賽,不管有無得名次,即贈與乙200 萬元。試問甲乙間之贈與契約的附款為何? |
期限 | |
條件 | |
負擔 | |
約款 | |
答案:B |
10. | 甲於出國遊玩期間,適逢颱風來襲,甲家的大門因此破損,門戶洞開。鄰居乙擔心甲家遭遇盜賊,乃好心召來工匠為其修繕,支出8 千元。試問乙得依下列何種法律關係向甲請求返還8 千元? |
無因管理 | |
侵權行為 | |
不當得利 | |
債務不履行 | |
答案:A |
11. | 有關契約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契約為事實行為的一種 | |
契約得因要約交錯之方式成立 | |
契約皆須以書面方式為之,方得以成立 | |
基於契約自由原則,醫生得拒絕醫治病情危急的情敵 | |
答案:B |
12. | 依現行民法規定,有關違反法定要式規定之法律行為效力,下列何者應為無效? |
會員已交付首期會款,但未訂立會單 | |
不動產買賣之債權契約,未經書面公證 | |
不動產租賃契約期限約定2 年,且未以書面簽訂 | |
人事保證契約未以書面簽訂 | |
答案:D |
13. | 有關不當得利所應返還之客體,下列何者錯誤? |
原物所生之孳息 | |
受領之原物或原權利 | |
原物因受領人特殊能力導致之增值 | |
原物毀損後,受益時之價額 | |
答案:C |
14. | 甲欲向乙租屋3 年,雙方僅用通訊軟體Line 互相協商,乙已於對話中允諾,但後來丙出更高租金,於是乙改將該屋出租給丙並交付之,後來丙得乙之同意將該屋再出租給丁,某日丁因大意未關爐火將該屋燒毀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乙可以向丁主張侵權行為責任 | |
甲可主張乙丙之租賃契約未以書面簽訂,因此無效 | |
丙可以向丁主張侵權行為責任 | |
甲可以向丙主張有優先締約權,因此乙丙之租賃契約對甲係屬無效 | |
答案:A |
15. | 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說明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純粹經濟上之損失亦屬於一種損害,與權利受損一樣,得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主張之 | |
債權亦屬於一種財產權,被侵害時,祗得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主張,而不得依同條項後段主張之 | |
我國侵權行為之保護客體僅限於權利,未及於利益 | |
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利益,受害人亦得依侵權行為主張之 | |
答案:D |
16. | 有關民法第250 條規定之違約金類型有「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」與「懲罰性違約金」兩種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「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」,倘若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,惟債權人所受實際損害遠低於約定之額度時,債權人即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| |
「懲罰性違約金」,只要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時,即便債權人未因此而受損害,債權人仍得請求此一違約金金額 | |
「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」,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,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,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,亦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| |
「懲罰性違約金」,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發生,導致債權人受損害時,債權人除此一違約金外,不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金額 | |
答案:B |
17. | 若買賣標的物為特定物時,買受人不得請求下列那一種物的瑕疵擔保之法定效果? |
減價 | |
解約 | |
損害賠償 | |
另行交付他物 | |
答案:D |
18. | 甲將透天厝(不含基地)立約賣給乙後,尚未交付予乙前,即逢超級強烈颱風來襲,致透天厝完全倒塌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乙免給付價金予甲 | |
甲仍負有交屋之義務 | |
甲仍得請求乙支付價金 | |
乙得向甲主張侵權行為 | |
答案:A |
19. | 有關贈與契約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贈與契約一旦成立後,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之 | |
贈與契約為要式契約,因此必須作成贈與契約書 | |
贈與屬於恩惠行為,故成立贈與契約無須受贈人之同意 | |
因贈與契約為無償契約,故原則上贈與人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| |
答案:D |
20. | 依民法之規定,承租人因下列何種情形致失火而使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應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? |
重大過失 | |
不可抗力 | |
具體輕過失 | |
抽象輕過失 | |
答案:A |
21. | 有關物權之優先性,在同一標的物下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當所有權與定限物權併存時,所有權之效力依舊優先於定限物權 | |
當內容或性質相衝突之物權併存時,二者效力均等 | |
先成立用益物權,再設定擔保物權時,該擔保物權不得對抗該已成立之用益物權 | |
先成立擔保物權,再設定用益物權時,該擔保物權人無論如何皆可主張塗銷該用益物權 | |
答案:C |
22. | 民法第 796 條規定,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,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,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。假設甲僅有抽象輕過失,且乙知其越界未即提出異議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甲將自己之㕑廁建於鄰地所有人乙之部分土地上,甲可以主張㕑廁亦屬於該條之「建築房屋」,不得拆除 | |
甲將房屋之全部建築在鄰地所有人乙之土地上,甲可以主張此符合「越界建築」之規定,不得拆除 | |
甲之立體停車場越界建築在鄰地所有人乙之土地上,則鄰地所有人乙,可以主張停車場並非是該條之「建築房屋」而請求拆除 | |
甲所建房屋整體之外,越界加建房屋,則鄰地所有人乙,可以請求拆除該加建之房屋 | |
答案:D |
23. | 有關地上權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地上權乃為債權 | |
地上權人必須支付地租 | |
地上權之存續期間,有法定最長20 年之限制 | |
地上權人原則上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| |
答案:D |
24. | 民法規定,區分地上權人得與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、收益權利之人,約定相互間使用收益之限制。其約定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者,於使用收益權消滅時,土地所有人不受該約定之拘束。此之「其設定之土地上下有使用、收益權利之人」不包含下列何種? |
普通地上權人 | |
不動產役權人 | |
農育權人 | |
典權人 | |
答案:D |
25. | 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、汲水、採光、眺望、電信或以其他特定便宜之用者,稱為: |
農育權 | |
抵押權 | |
不動產役權 | |
土地租賃權 | |
答案:C |
26. | 有關抵押權之特性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|
當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,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之物權讓與而受影響 | |
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,其抵押權不因該不動產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| |
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,其抵押權不因該債權經分割或讓與一部而受影響 | |
抵押權之獨立性在於其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,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| |
答案:D |
27. | 有關抵押權之實行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,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,抵押權人於必要時,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,對於建築物之價金,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| |
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,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,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利得讓與者,應併付拍賣。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,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| |
設定抵押權時,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,同屬一人所有,而僅以土地為抵押者,於抵押物拍賣時,得聲請併付拍賣,就土地賣得之價金,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| |
設定抵押權時,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,同屬一人所有,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,如經拍賣,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,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,其地租法院須逕以判決定之 | |
答案:A |
28. | 乙將其所有汽車為甲設定動產質權,以為其對甲借款債務之擔保。該車並已交付甲之占有。下列那種情形,甲之動產質權並不消滅? |
丙仗義相助幫乙清償該債務 | |
甲將該車返還給乙 | |
甲喪失對該車之占有,於第3 年始請求返還 | |
該車被盜後,隔年再讓與給善意第三人,甲對該第三人行使回復請求權時 | |
答案:D |
29. | 有關惡意占有人與善意占有人,在損害賠償請求方面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善意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,如係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,對於回復請求人僅以滅失或毀損所受之利益為限,負賠償之責 | |
惡意占有人或無所有意思之占有人,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,如係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,對於回復請求人,負賠償之責 | |
善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,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。但已就占有物取得孳息者,不得請求償還通常必要費用 | |
惡意占有人,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,對於回復請求人,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,請求償還 | |
答案:C |
30. | 有關動產善意受讓要件之說明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完成讓與動產之交付行為,此之交付不包含觀念交付 | |
受讓人出於善意且有抽象輕過失者,不受占有之保護 | |
讓與人必須是無權代理 | |
盜贓物為金錢時,被害人不得向善意占有人請求回復 | |
答案:D |
31. | 下列何者違反近親禁婚範圍之規定? |
甲先收養丙男,再收養丁女,丙與丁之結婚 | |
甲有一子乙,再收養一女丙,之後乙育有一子丁,丙育有一女戊,丁與戊之結婚 | |
乙有一女丙,另外收養一女丁,戊有一子己,另外收養一子庚。未久,甲收養乙與戊,丙與己之結婚,丁與庚之結婚 | |
甲與前妻育有一子乙,丙與前夫育有一女丁,甲與丙後來結婚,未久,乙與丁欲結婚 | |
答案:A |
32. |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現行民法中所規定之約定財產制? |
統一財產制 | |
分別財產制 | |
一般共同財產制 | |
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 | |
答案:A |
33. | 有關夫妻財產制的規定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|
依民法規定,夫妻除可以選擇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外,亦得基於契約自由原則,選擇其他分配方式 | |
夫妻選擇分別財產制,將來離婚時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適用 | |
夫妻選擇共同財產制後,可以再變更為分別財產制,互相轉換並無次數上的限制 | |
夫妻因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而採用法定財產制時,將來就不得任意再變更 | |
答案:C |
34. | 有關法定夫妻財產制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 |
夫或妻各自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| |
夫妻就其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,互負報告之義務 | |
不論夫或妻之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,均屬夫或妻各自所有 | |
夫或妻之婚前財產,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,視為婚後財產 | |
答案:B |
35. | 下列何者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標的財產? |
婚前財產 | |
婚後之薪資所得 | |
婚後因繼承所得之財產 | |
婚後所取得之慰撫金 | |
答案:B |
36. | 隱瞞已婚之乙女與甲同居數年後,某日生下丙隨即離甲而去,甲獨力扶養丙,俟丙19 歲生日,甲對丙告知其生母為乙,當日丙因思母心切隨即趕赴乙家要求相認,相認時刻被乙女丈夫丁撞見,一切東窗事發,乙丁大吵。過了2 年後,上述相關人等決心為此事作一了結。試問此刻以下何人有資格提起婚生否認之訴? |
甲 | |
乙 | |
丙 | |
丁 | |
答案:C |
37. | 依我國民法之規定,當胎兒為繼承人時,他繼承人如未保留胎兒之應繼分而分割遺產者,其分割行為之效力如何? |
有效 | |
無效 | |
得撤銷 | |
效力未定 | |
答案:B |
38. | 甲乙為夫妻育有二女丙與丁,甲為傳香火認識已婚之戊女,同居一年後生下己男,甲把己接回家中同住將其養育成人,但丙與己相處極為不睦,丙亦曾對己口出穢言且被判刑確定,某日丙與己再起爭執,己一時失手將丙刺成重傷,丁見狀,起身亦把己刺成重傷,丁與己嗣後雙雙被判重刑確定,乙為此人倫悲劇在眾人前以不堪字眼侮辱甲,甲亦默默承受,但隔日即因傷心過度辭世。試問本案中,何人對甲無繼承權? |
乙 | |
丙 | |
丁 | |
己 | |
答案:D |
39. | 有關拋棄繼承之敘述,下列何者正確? |
向戶政機關為之 | |
得以言詞或書面為之 | |
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起3 個月內為之 | |
繼承之拋棄,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| |
答案:D |
40. | 下列那種情形,甲所立的遺囑為有效? |
甲6 歲,經由其父母之代理而立之遺囑 | |
甲15 歲,預立遺囑後,得其父母之追認 | |
甲10 歲,但已得其父母之同意而立之遺囑 | |
甲17 歲,未得其父母之允許或承認而立之遺囑 | |
答案:D |